成都市紀委監委通報10起基層“小十長”違紀違法典型案件
來源:成都市紀委監委
今年以來,成都市深入開展“十大領域”專項治理工作,堅持把抓好基層重點崗位重點人員專項治理作為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有效舉措,持續強化辦案引領,緊盯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嚴查基層“小十長”(主要指派出所、司法所、綜合行政執法中隊、市場監管所、派出法庭、規自所、公立中小學、公立幼兒園、衛生服務中心、交警中隊等十類基層單位“一把手”)履職不力、截留挪用、吃拿卡要、優親厚友等問題,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近日,成都市紀委監委對近期查處的10起基層“小十長”違紀違法典型案件進行通報。具體如下:
1.成都東部新區石板凳學校原負責人戢翔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提供幫助收受財物問題。2019年至2021年,戢翔為他人在學校小微維修項目承攬、校服采購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財物共計2.9萬元,其個人實得2.5萬元。戢翔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5月,戢翔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
2.成都高新區慶安小學原校長汪華云截留有關費用私設“小金庫”問題。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汪華云違規將本應上繳財政的8.5萬元費用截留,其中6.5萬元用于校內有關事務,2萬元用于購置本人辦公電腦及打印機設備。汪華云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3年5月,汪華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青羊區蘇坡街道城管執法中隊長丁保對所屬人員管理不力問題。丁保疏于人員管理,對執法隊員和文明勸導員失察、失管,導致該中隊個別文明勸導員冒充執法隊員,對管理服務對象吃拿卡要,嚴重損害政府形象,破壞營商環境。2023年5月,丁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金牛區人民北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原主任楊勇對體檢服務把關不嚴問題。2019年3月,楊勇在未認真審核某科技公司資質的情況下,便與該公司簽訂《健康證體檢服務委托協議書》,委托該公司開展健康證體檢服務,導致該中心健康證體檢服務不規范,造成不良影響。楊勇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3年2月,楊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龍泉驛區龍泉司法所所長鄒世勝虛報志愿服務套取工作補貼問題。2018年,鄒世勝安排龍泉司法所工作人員,虛報社會人員參與社區矯正志愿服務,違規領取志愿者補貼共計9900元。鄒世勝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6月,鄒世勝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退賠。
6.郫都區紅光街道綜合執法協調辦公室城管隊中隊長周建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紅包禮金問題。2020年12月,周建收取紅光街道某機械租賃有限公司負責人李某,以“春節拜年”名義向其微信轉賬禮金1888元用于個人開支。2023年9月,周建受到政務警告處分,違法所得予以收繳。
7.簡陽市石鐘幼兒園園長王紅霞違規公款消費問題。2015年7月至2022年3月,王紅霞使用公款購買8條硬盒中華煙用于個人消費,共計價值4000元。王紅霞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3年4月,王紅霞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退賠。
8.金堂縣淮口市場監督管理所原所長周剛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提供幫助收受財物問題。2021年5月至12月,周剛采取違規注冊營業執照、修改注冊時間等方式,為他人獲得購房資格提供幫助,收受財物共計145.5萬元。周剛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5月,周剛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9.大邑縣天宮廟衛生院院長陰會云對醫療器械使用監管不力問題。陰會云疏于衛生院內部管理,未及時發現院內使用過期醫療器械,2022年2月該院被相關職能部門給予行政處罰。2023年4月,陰會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0.蒲江縣成佳市場監督管理所所長陳正全私車公養問題。2023年1月至4月,陳正全先后6次使用由其本人保管的單位公務加油卡為其私車加油,共計價值2310元。2023年9月,陳正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退賠。
通報指出,以上10起典型案件暴露出少數基層單位主要負責人作風不嚴不實、宗旨意識不強、紀法意識淡薄,個別基層站所(院、校)制度機制缺失、日常監管不到位等問題。全市黨員干部、公職人員,特別是基層干部要對照自查自省,深刻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全市各級黨組織要牢牢牽住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站在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高度,聚焦基層“小十長”,用好用活政治談話、“九責工作法”、常態化普規普紀、抓早抓小糾治苗頭性傾向性隱蔽性問題等重要制度措施,結合第二批主題教育,持續加強對基層“小十長”的日常監管和教育引導,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向基層站所(院、校)延伸,將嚴的要求落實到最基層。
通報要求,全市紀檢監察系統要牢牢把握監督首責,堅持大抓基層鮮明導向,不斷深化群眾身邊“可視”“有感”腐敗和作風問題“十大領域”專項治理,嚴肅查處用權不廉、辦事不公、作風不實、履職不力等問題。同時,督促發案單位扎實開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